ST景谷: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ST景谷公告编号:2025-04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财务总监

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一切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牛炳义独立董事2025年5月23日2028年2月13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徐洪才独立董事2025年5月23日2028年2月13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施谦独立董事2025年5月23日2028年2月13日个人原因否不适用否

(二)独立董事辞职对公司的影响

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

人数,并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之前,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牛炳义先生、徐洪才先生、施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顺利做好独立董事交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滕斌圣先生、王同海先生、黄华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滕斌圣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王同海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推荐黄华敏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滕斌圣先生、王同海先生、黄华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滕斌圣先生、王同海先生、黄华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滕斌圣先生、黄华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同海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黄华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滕斌圣先生、王同海先生、黄华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已将补选独立董事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坚虹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周坚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及其他一切相关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周坚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坚虹女士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具体职务是否存在到期日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适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周坚虹财务总监2025年5月12日2028年2月13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否不适用否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坚虹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项良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滕斌圣先生简历滕斌圣先生,男,1970年出生,纽约市立大学战略学博士,现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战略学教授;1998-2006年执教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院,曾任战略学副教授,博导,享有终身教职,并负责该校战略学领域的博士项目。同时担任长飞光纤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1869)及奥康国际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3001)。

滕斌圣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王同海先生简历

王同海先生,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王同海先生1998年毕业后曾在政府任职,后进入外企从事管理工作,2004年开始律师执业,长期专注并擅长房地产和工程建设、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专项法律服务及相关争议解决。王律师多年从事房地产和基础建设领域的法律实务,涵盖住宅及商业开发、园区开发、旧城改造、PPP、房地产基金及项目并购、工程建设等业务;在金融及资本领域,服务于多家银行、信托、保险及基金公司,业务涵盖各类资管计划的设立和运作、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曾牵头首单高校PPP资产证券化法律服务项目。

王同海先生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上海科技创业导师、上海外国语

大学等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曾编著《企业资产证券化精要与法律解析》。

王同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黄华敏先生简历

黄华敏先生,1971年4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首批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现任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监事、融捷健康(300247.SZ)独立董事、智迪科技(301503.SZ)独立董事、华创生活(873207.NQ)董事、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历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珠免集团(600185.SH)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伦哲(300201.SZ)独立董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等职。

黄华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附件2:项良宝先生简历

项良宝先生,1972年出生,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557.SZ),先后担任财务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总监、税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6月-2024年7月任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财务总监。项良宝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项良宝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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