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的陈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他近日在淘宝网上分别支付208元、288元购买了两部新手机。然而到货后发现,手机不仅配置和购物页面宣传不符,甚至机身上张贴的入网信息也存在“张冠李戴”的情况。


男子反映——
网购手机配置不符,入网编号不对
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他分别在淘宝网店铺名为“推荐数码科技”和“德胜数码”处,购买了208元和288元的两部全新手机,准备给家里老人使用。


“两部手机的配置,店铺页面介绍均是骁龙888+,16G+516G。”陈先生说,“然而我收到货后,发现包装盒没有品牌型号、手机参数、生产日期、合格证,甚至连厂商厂址也没有。”陈先生用软件对两部手机进行检测,发现手机参数和商家宣传页面的介绍不符。“更让人气愤的是,手机上贴的入网许可证,我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发现,入网许可证编号对应的是另外的手机,属于张冠李戴。”他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进网许可查询,这两部手机的入网许可证号均显示已过期,设备照片与陈先生收到的手机不符。


相关回应——
店铺只会自动回复,淘宝客服称是否退一赔三要进行判定
6月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分别联系“推荐数码科技”和“德胜数码”,但店铺客服均为自动答复,无法转为人工。
随后记者联系淘宝客服,经查询,陈先生购买的288元手机因超过时间,退款通道已关闭,但客服可帮其恢复售后通道;208元的手机目前已有高级客服介入。据陈先生提供的信息显示,客服补偿了他50元无门槛代金券,但尚未办理退款退货。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询问客服,若消费者在淘宝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是否能协助退一赔三。客服表示,需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据,经判定后会尽可能帮消费者维权。
“明明是假冒伪劣产品,按照法律应该退一赔三,可现在无论是店铺还是淘宝,不但不退一赔三,甚至连退款退货都不行。”陈先生说。

律师说法——
若店铺公开售假,平台方应负连带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店铺所售手机的配置、显示屏分辨率、入网许可证等信息与其商品页面宣传严重不符,货不对板,反映出店铺具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故而店铺涉嫌消费欺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据此,消费者可向店铺主张退一赔三。
赵良善表示,我国《民法典》第1194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若淘宝平台未尽到上述法定义务,比如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明知、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都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平台应对店铺尽到严格审核义务,否则将难辞其咎。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