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黄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及工作调整,黄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黄毅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后,仍将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黄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黄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截至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日,黄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4,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黄毅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以及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

黄毅先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粟勤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粟勤芳女士将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粟勤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粟勤芳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黄毅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粟勤芳,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力图控股有限公司(原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专员、人事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副总监、子公司深圳市科彩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6月,任深圳市联微恒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任深圳市科彩印务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任深圳贵联印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2023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粟勤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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