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王军伟)近期,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岁的天才围棋少年朱宏鑫,在5月19日晚从高楼坠落,不幸离世。朱宏鑫7岁时便以九战全胜的成绩荣获全国围棋冠军,9岁成为最年轻的业余六段棋手。然而,在这些耀眼成绩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伤痛。
据媒体报道,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朱宏鑫长期遭受父亲家暴。其父亲在孩子输棋后,常施以极端殴打,甚至在公开场合也毫无顾忌。朱宏鑫父母离异后,他便与父亲一同生活,父亲在当地无稳定工作,发现孩子围棋天赋后,以“严格培养”为名,要求其高强度练棋。孩子曾因提出想见妈妈,遭到父亲暴力威胁。目前,杭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朱宏鑫的父亲已被带走,当地妇联也表示高度关注此案,将联合多部门探寻真相。
朱宏鑫的悲剧,并非个例。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事件时有发生,这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心理健康蓝皮书: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3-2024)》显示,对5万余名四年级至十二年级学生的调查发现,青少年更高的心理健康风险,与父母情感关怀不足、亲子间缺乏心理健康沟通、父母以低效方式表达高期待等家庭因素密切相关。在父母情感忽视程度高的青少年中,约四成存在不同程度抑郁风险。此外,24.2%的人即便有心理问题,也不会主动告知医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还显示,中国每年约有5.7万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其中15岁以下的占到了总数的60%。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受伤的孩子,是无数破碎的童年。
面对近年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比例激增,以及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频发,进一步导致悲剧的发生令人痛心,我们不禁要问,社会的保护网为何如此脆弱,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家庭环境是孩子成长的“土壤”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原总编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卢勤老师就这一问题向记者表示,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孩子本身就生活在一个离异的家庭里,缺少母爱,然后他的父亲又手段非常残忍,用这种极端的手段对待一个9岁的孩子,你看他就活不下去了。你看不让他游戏,限制他交友,限制他的很多事情,然后还打骂他,这个孩子就很无助。”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孩子就像一颗被种在恶劣土壤里的种子,即便本身是优良品种,也难以茁壮成长。
朱宏鑫的父亲,将孩子视为自己实现某种目标的工具,完全忽视了孩子的情感需求和身心健康。“孩子在9岁年龄还是一个孩子,他还要玩耍,他特别有交友的经历。”卢勤老师强调,每个孩子都有天性,需要通过玩耍、交友来释放天性、发展自我。但朱宏鑫的父亲却将他禁锢在一个只有围棋、只有打骂的凄凉世界里,这严重违反了孩子的成长规律。
“小孩在这个环境中的灭亡跟他的这种窒息的环境有关系。”卢勤老师痛心地说,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更需要情感上的关怀与支持。一个没有温暖、没有交流的家庭环境,会让孩子的心灵逐渐枯萎,最终走向绝望。
此外,在朱宏鑫的成长过程中,母亲角色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父母离异后,母亲未能给予足够的关爱和保护。卢勤老师指出,“妈妈也承担着抚养的责任,不能说离了婚孩子就扔给父亲,她不管了。”如果母亲能多与孩子沟通,给予他温暖,或许朱宏鑫也不至于走上绝路。
法律之剑为何难以斩断家暴的黑手?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3年间全国法院审结撤销监护权案件年均增长23%,但实际进入司法程序的家暴案件不足同类事件的5%,这也是家暴案件屡见不鲜的主要因素。
对于朱宏鑫事件,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博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表示,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确划定的红线。若朱宏鑫父亲的家暴行为属实,那将涉嫌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多部法律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则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包括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等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同时赋予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要及时出警制止,可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移交治安处罚。
对于情节恶劣的暴力行为,法律也有严厉的制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或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虐待罪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可判处两到七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则根据伤害程度,最高可判处死刑。
然而,现实生活中,像朱宏鑫这样的未成年人被家暴案件,往往面临“有法难依”的困境。张博律师指出,家暴行为多发生于家庭私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证据收集困难。未成年人因年幼、依赖或恐惧,难以举证,身体伤痕也容易在取证前自然消退,导致大量案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在执法层面,“家务事”心态依然根深蒂固。一线人员在处理家暴案件时,往往倾向于调解,而不是及时干预,这使得法律赋予的告诫书、保护令等制度工具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由于施暴者多为监护人,法律在处置时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要考虑维系原生家庭的伦理因素;另一方面,我国的国家监察体系尚未完善,导致监护权调整犹豫不决,儿童安置保障乏力。即便成功识别家暴,后续的庇护、心理干预和经济援助等,也难以形成系统支持。
社会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也是一个重要问题。邻里、学校普遍存在“怕惹事”“不敢管”的顾虑,孩子及知情者难以找到安全、通畅的举报渠道。“棍棒教育”等传统观念,更是潜移默化地削弱了公众对儿童受害的敏感度,使得家暴行为更容易被忽视。
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朱宏鑫的悲剧,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卢勤老师强调,学校和社区在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学校应给孩子提供充足的运动和玩耍空间,让他们有机会释放压力。同时,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建立有效的心理咨询机制。“很多学校现在建立心理咨询室,有的叫知心小屋,要有跟孩子聊天的地方,孩子们有信任的老师能够有话愿意跟这些老师说,这也是特别重要的一个渠道。”
社区也应发挥积极作用,关注辖区内家庭的情况,尤其是像朱宏鑫家这样的离异家庭。社区工作人员应定期走访,了解家庭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介入。对于有不良倾向的家庭,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帮助,早发现、早干预,避免悲剧发生。
张博律师指出,要破解未成年人家暴案件的困局,亟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一站式响应机制。强化强制报告制度与数据预警系统,补齐专业人员短板,完善安置与回访流程。同时,加强公众宣传与举报渠道建设,让“谁来管、怎么管”不再模糊,形成发现—干预—安置—追踪的闭环式保护体系。
在法律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在《反家暴法》中增设“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章节”,明确精神暴力、过度训练等界定标准;完善监护人评估与退出机制,增设“强制心理干预”“监护能力评估报告”等司法流程。推动地方立法,建立儿童保护观察员、校园安全报告员制度,让保护机制更具触角与弹性。
此外,还需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通过“入户式普法、案例式教育、互动化传播”等方式,借助短视频平台、校园微剧、公益纪录片等载体,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常识”转化为“集体本能”。
朱宏鑫的离去,是一个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他用年轻的生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层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温暖、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因为,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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